里吾底事件
云南怒江知子罗(碧江)殖边公署里吾底村傈僳族人民的抗暴斗争。1912年秋,村民岳阿尔与普阿齐发生土地纠纷,双方诉之于知子罗殖边公署,公署委员长景绍武率殖边队28人前往排解。该队入村后,任意敲诈钱财,不尊重村民风俗习惯,并奸淫妇女,村民愤而将景绍武及其随从士兵全部杀死。事后,官军前来镇压,将里吾底村大部烧毁,并强迫村民每年每户向殖边公署缴纳银元5角、粮食五升作为“投诚费”,同时令全体傈僳族、怒族人民将弓弩等武器缴署销毁。
云南怒江知子罗(碧江)殖边公署里吾底村傈僳族人民的抗暴斗争。1912年秋,村民岳阿尔与普阿齐发生土地纠纷,双方诉之于知子罗殖边公署,公署委员长景绍武率殖边队28人前往排解。该队入村后,任意敲诈钱财,不尊重村民风俗习惯,并奸淫妇女,村民愤而将景绍武及其随从士兵全部杀死。事后,官军前来镇压,将里吾底村大部烧毁,并强迫村民每年每户向殖边公署缴纳银元5角、粮食五升作为“投诚费”,同时令全体傈僳族、怒族人民将弓弩等武器缴署销毁。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根敦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一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南岸。东至察罕哈达,南至南山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可可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置。和硕特台吉策旺喇布坦从子多罗贝勒达颜族裔。以达颜侄达什车凌为札萨克多罗贝勒,掌旗务。下分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同年赐世袭。牧地跨柴集河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创祐。如史载宋元祐元年(1086)六月,西夏派遣使臣春约勒阿拉雅赛赴宋朝进贡。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书名。原名“囊丝本勐”,意即“地方志”,即车里宣慰使司地方志。用傣文记录云南西双版纳(车里)最高统治者世系及政事的编年史书。汉文译本称《泐史》。分上中下3卷。所记从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
即“苏仆延”(1004页)。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潮美子。袭父职为宣抚使。成化五年(1469),遣人贡方物不及数,停赏。后致仕。弘治二年(1489),贡马为土人谭敬保等赎罪。刑部以纳马赎罪,轻
官名。始于元代,为土知府帐下小土官。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省马湖土府、龙州,云南省寻甸军民府,以当地头目充任此官,协助土知府作诸杂事。
1725—1796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雍正元年(1723)罗桑丹贝坚赞圆寂后,被选为转世灵童,即却藏呼图克图三世。生于佑宁寺附近的恰记沟。三世(一作二世)章嘉呼图克图瑞贝多吉之弟。乾隆七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