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
书名。清末恭亲王奕訢领衔编修。光绪二十三年(1896)成书。320卷。首1卷。本书辑录咸丰五年(1855)八月初三日至光绪十四年(1888)九月初二日,有关陕西、甘肃(包括宁夏、青海)新疆回、撒拉、东乡、维吾尔、汉等民族起义与清军镇压义军及打败阿古柏以及在新疆建省的奏批文献。剔除其污蔑不实之词,为研究回、撒拉、东乡、维吾尔、汉等族人民起义及新疆建省经过,提供了一定史料。有光绪二十三年(1896)刊本。
书名。清末恭亲王奕訢领衔编修。光绪二十三年(1896)成书。320卷。首1卷。本书辑录咸丰五年(1855)八月初三日至光绪十四年(1888)九月初二日,有关陕西、甘肃(包括宁夏、青海)新疆回、撒拉、东乡、维吾尔、汉等民族起义与清军镇压义军及打败阿古柏以及在新疆建省的奏批文献。剔除其污蔑不实之词,为研究回、撒拉、东乡、维吾尔、汉等族人民起义及新疆建省经过,提供了一定史料。有光绪二十三年(1896)刊本。
犴皮套裤,参见“阿拉木什”(1225页)。
地名、县名。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在库杏河与南锡河之间,东邻澜沧,南接孟连,西、北与缅甸相临。唐代属南诏辖地,元时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属孟连长官司,清末归镇边直隶厅管辖,1913年划入澜沧县。境内尽为南
亦称“乌吉乌纲”。景颇语音译,意为“拉牛”。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村寨与村寨及至“山官”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汉称“拉事”。大多因人命、杀伤牲畜、盗窃及债务与婚姻
即“八剌哈赤”(26页)。
民,臣庶;公,爵名。清代各族臣僚中封予公爵者之称。分三等,或世袭罔替,或每袭一次以递降一等。所赠之武阶曰“建威将军”,与侯、伯、正一品武官同。始创于后金天聪八年(1634),初封额驸扬古利为超品一等公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六府七州”之一府。位于今土拉河上游、肯特山西麓。以同罗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以同罗大首领时健啜为右领军大将军、都督。隶燕然都护府
辽官名。契丹语音译,意为“首长”、“长官”。《辽史·国语解》称“达剌干,县官也,后升副使。”实际,部、县皆设之。会同元年(938)十一月辽太宗改置官制,只将部的达剌干升为副使,县达剌干则改称马步。这一
即“予成”(402页)。
见“耶律隆祐”(1320页)。
见“吉能”(6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