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若干氏
见“阿伏干氏”(1222页)。
见“阿伏干氏”(1222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麓川路,至顺元年(1330),改麓川路军民总管府,至正十五年(1355),改置麓川平缅宣慰使司。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六年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
历代官府发给僧尼的凭证。得此即可证明僧尼身分,豁免地税、徭役。唐宋时由掌管僧尼簿籍的祠部发放,有时出售度牒,以充军政费用。宋南渡后,军费大增,度牒收入为政府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清政府亦行此制,目的在
苗族的一支。自称※蒙。分布在贵州古州(今榕江)等地。属※黑苗。男子喜在头上插羽毛,女插长针于髻上。妇女衣短,镶锦边。以十一月朔为大节。耕不用牛,以人力为之。居大寨者称※“爷头苗”,居小寨者称“洞崽苗”
唐代渤海国定王大元瑜年号。809 (—说810)—812年,凡4年。
藏语“khrom chen po”之意译。吐蕃在河陇占领区所设军政衙署。藏文又写作“hduntsa”及“hdun sa”(原意为“会议之会址”)。据史载,计有“瓜州节度衙”(汉文称“瓜州境大行军都节度
见“玉树二十五族” (477页)。
契丹死刑之一。《辽史·刑法志》称:“亲王从逆,……或投高崖杀之。”这是对亲族赐死的一种方式。辽太祖七年(913),“以※夷离堇涅里衮附诸弟为叛,不忍显戮,命自投崖而死。”(《辽史》卷1)
参见“九姓回纥”(36页)。
清初城名。位于今辽宁省抚顺县李家乡境内界藩山上。原称界藩寨,隶属哲陈部。寨主讷申、巴穆尼不附建州苏克苏护河部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为努尔哈赤夺占。后金天命三年(1618),太祖努尔哈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