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寿
明代四川芒部土官。彝族。初为土舍,因原土知府绝嗣,作为亲支应袭,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权,仇杀不已。为芒部僰蛮首领阿又磉所乘,倡乱流劫,直至正德十五年(1520)始平。时奉镇巡官命护印。嘉靖元年(1522),明廷准其承袭芒部军民府(治今云南镇雄县)土知府职,免赴京,以防陇政等乘隙作乱。陇政、支禄仍依乌撒土舍安宁兵力仇杀如故,并聚众剽掠周泥站、七星关及毕节等地,杀伤官军,毁官民房户,兵久不解。四年(1525),寿被陇政诱杀,夺其印。
明代四川芒部土官。彝族。初为土舍,因原土知府绝嗣,作为亲支应袭,与庶弟陇政及兄妻支禄争权,仇杀不已。为芒部僰蛮首领阿又磉所乘,倡乱流劫,直至正德十五年(1520)始平。时奉镇巡官命护印。嘉靖元年(1522),明廷准其承袭芒部军民府(治今云南镇雄县)土知府职,免赴京,以防陇政等乘隙作乱。陇政、支禄仍依乌撒土舍安宁兵力仇杀如故,并聚众剽掠周泥站、七星关及毕节等地,杀伤官军,毁官民房户,兵久不解。四年(1525),寿被陇政诱杀,夺其印。
见“龙涸”(494页)。
参见“布鲁特”(469页)。
明末喀尔喀蒙古法典。1970年以普日来为首的“苏蒙考古学调查队”,在蒙古国肯特山麓布尔根地方答兴齐楞苏木一佛塔中发现一些法律文书,以蒙文书写于白桦树皮上,长10厘米,宽14厘米,左端装订成册,包括18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至元四年(1267),世祖忽必烈第五子忽哥赤始封,授驼纽金镀银印,一说次年改赐驼纽金印。子也先帖木儿于十七年袭封。后西平王粤鲁赤子老的及忽哥赤裔阿鲁等袭封。
? —1450明朝太监。蒙古族。正统十四年(1449),随明英宗征瓦剌,在土木堡(在今河北怀来县东)兵败被俘,降也先,告以内地虚实,劝也先内侵并充向导。献策从宁夏进兵,夺取陕西苑马寺马匹,直趋江南,置
参见“守塞羌”(902页)。
?—1664清初将领。镶黄旗人。钮祜禄氏。初授牛录额真。天聪六年(1632),从太宗征明入大同。崇德三年(1638),随贝勒岳讬伐明,先行。领兵越燕京(今北京),趋山东,沿途败明太监高起潜兵。升噶布什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西藏地方政府僧俗官员代表为商讨政务所举行的扩大会议。会议规模视政务之轻重有大小之分,均由4名仲译、4名孜本主持召开,故亦称“四仲四孜”会议。小型会议有三大寺堪布、札萨克、台吉代表参加;大型会议有三大寺
见“斡兰河卫”(24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