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于台阳
北魏神䴥年间定州地区起义首领。丁零(敕勒)氏。定州(治今河北定县)人。神䴥元年(428),与翟乔等2千余家举旗反抗北魏。以西山(太行山)为据地,四出攻袭郡县,击败前往围剿之州军。次年春,受镇南将军、寿光侯叔孙建袭击,归降,起义失败。
北魏神䴥年间定州地区起义首领。丁零(敕勒)氏。定州(治今河北定县)人。神䴥元年(428),与翟乔等2千余家举旗反抗北魏。以西山(太行山)为据地,四出攻袭郡县,击败前往围剿之州军。次年春,受镇南将军、寿光侯叔孙建袭击,归降,起义失败。
?—1666清初将领。蒙古族。扎噜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多罗贝勒※色本次子。崇德三年(1638),从征喀尔喀,献驼马,有功。以巴林台吉满珠习礼私遣兵还牧,夺其所属之半赐桑噶尔。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厥爽主工作”,即掌管建筑和修造事宜,与中央王朝的工部相类。主官由军政委员※清平官、※酋望、大军
即“西凯”(690页)。
德昂语音译,意为“总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内为群众办理公共事务者,后演变为土司所属政区一级头人。主要负责与土司衙门联系,为土司征收粮食和其他杂役、门户捐,及执行地方政府法令等;其职权相当于今之乡长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①族名。哈尼族自称。康熙《新平县志》卷2“新化州风俗”、道光《新平县志》卷6“土司附种人”、雍正《景东府志》卷3、乾隆《开化府志》卷9等,均记有当地称为“喇乌”的生产生活情况。近代哈尼族中仍有一部分称
参见“议榔”(614页)。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云南城,即今祥云县云南驿。南诏王派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
即“烘和图池”(1927页)。
渤海大首领之一。又作乌思罗、崔乌斯多、崔乌斯。渤海国灭亡后,隶属辽东丹国。后周显德(954—960)初,率30人自东丹国逃投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