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历史事件>法家

法家

春秋末期和战国时期主张法治的主要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创始人为春秋晚期郑国子产。《左传》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 “郑人铸刑书”。这是子产担任郑国执政期间进行政治改革的内容之一。《刑书》原文虽已亡佚,但它却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公布于众的成文刑法法典。战国时期法家有很大发展,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和韩非等都是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李悝主张法治,富国强兵,任魏文侯的相,主持变法,制订《法经》六篇。商鞅曾辅佐秦孝公实行变法。他主张使法令编著于官府,公布于民众,遵照法令对臣民实行赏罚。慎到曾在稷下(齐国都城临淄西门稷门之下)学宫讲学,主张法治,尤强调“势”治。他把君主的权势看做是执行法的力量。申不害曾任韩昭侯的相,主张法治,尤注重“术”。他把“术”看做是君主驾驭臣下的办法。韩非是战国末期集法家学说之大成者,综合了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术”治,慎到的“势”治,提出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主统治术,对后世影响深远。

猜你喜欢

  • 四厘借款合同

    见“俄法洋款合同”。

  • 公亶父迁周

    周族在豳居住期间,受到北方戎狄部落的攻击,于是在其领袖公亶父的率领下往南迁居到岐山下的周原(在今陕西岐山县)。公亶父在这里建立城邑宫室,设置官吏,贬损戎狄风俗,奠定了周人国家的雏形,并且利用良好的自然

  • 遥辇九帐大常衮司

    辽北面诸帐之一。耶律阿保机取代遥辇氏为契丹部落联盟长之后, 为防其反抗,乃将遥辇氏九代可汗之后裔各立为一帐,设遥辇九帐大常衮司以总掌九帐之事。置遥辇太师、太保等官,多以阿保机亲信贵族充任,严禁遥辇氏子

  • 五官

    周代管理民政的五种官职。《礼记·曲礼》: “天子之五官, 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司徒管民事,征发徒役;司马主军政和军赋;司空主土地事宜和营作;司士或称司事,管版籍爵禄;司寇掌刑狱

  • 楚白公胜夺权

    春秋末年楚大夫白公熊胜企图夺取楚国政权的事件。楚平王太子熊建因遭费无极的陷害而逃亡到宋,又逃亡到郑,为郑人所杀,其子熊胜与伍子胥逃亡到吴。楚平王死,经昭王而至惠王,惠王召熊胜回楚,为巢(今安徽巢县附近

  • 子产铸刑书

    公元前536年,子产在郑国执政期间,将刑书(成文法)条款铸于鼎上, 公布于民众。这在当时春秋各国是一种革新举动。晋国守旧政治家叔向致书子产加以非难,认为铸刑书使民众有法可循,他们将会“不忌于上,并有争

  • 渤海帐

    辽北面诸帐之一。契丹灭渤海国之后,迁其王族大氏居辽内地,地位仅次于遥辇氏贵族。设渤海帐司以总掌其事。设渤海宰相、渤海太保等官。

  • 大泽乡起义

    参见“陈胜吴广起义”。

  • 后汉

    朝代名,五代之一。公元947年,后晋河东节度使、沙陀部人刘知远建立的王朝。刘知远本为沙陀部平民,后长期随石敬瑭征战,官至北京(今山西太原)马步军都指挥使。石敬瑭称帝后,累转北京留守、河东节度使。在石敬

  • 巡阅使

    最早出现在1912年,谭人凤任长江巡阅使。此后则属于军阀割据的官职。其设置出于对大的实力派或军阀的安置,控制范围完全取决于军阀的实力,一属省区性,包括两省的有粤闽、两广、两湖、闽浙等,辖三省的如东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