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附《丰干拾得诗》一卷。唐寒山子(生卒年不详)撰。寒山子又称“寒山”。贞观中天台广兴县僧。因居于寒岩,自号寒山子。平生与僧人丰干、拾得友善。此集收诗三百一十三首,前有闾丘胤序,附丰干诗二首,拾得诗
二卷。明方时化撰。该书是方氏《易》学的第二种。上下卷各有九十“颂”,前后泛言象数,中间除个别两卦共一颂外,大都每卦一颂。颂的内容仍不脱佛家宗旨,书之体例则欲仿焦氏《易林》。《四库全书总目》据江苏周厚堉
一卷。清罗振玉撰。罗氏摘取《史记》、《汉书》、《文选》、《初学记》和倭刻原本《玉篇》等书中的有关内容,来校对现存的版本,从而修正了今本许多错误,并且还考证传笺之例,对文字详加解释,对于诗经的研究颇有功
三种,五卷附录一卷。清吴凌云撰。吴凌云字得青,号客槎,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终身不入仕途。致力于音韵训诂文字之学。是书三种为《经说》三卷、《小学说》一卷、《广韵说》一卷。附录一卷为王宗涑撰。有道光
首集二十卷,次集二十一卷。明文德翼(生卒年不详)撰。此书全采集古人新巧字句,在杨慎《谢华启秀》的基础上增益而成。其录多不注出典。亦多有伪误。
三十二卷。清来保等撰。来保(1681-1764),字学圃,喜塔腊氏,满洲正白旗人,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军机大臣。清乾隆十一年(1746年)底,四川大金川土司莎罗奔发动叛乱,高宗派兵进剿,经过两年的激战,
一卷。明方良永著,良永,字寿卿,号松崖,莆田人(今福建莆田县东)。弘治三年进士,授刑部湖广司主事,历官南京刑部尚书,谥简肃。正德初太监刘瑾窃国柄,良永刚直,不为屈膝。官渐江左布政使时,内臣钱宁勒索三万
一卷。清冯桂芬撰。冯氏生平著述,见《说文解字段注考正》。是编乃冯氏当时课孙之作,所系音注为其孙世征补加。歌取《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首,用上下平韵,编成七言长古一篇。各篇原分上下之目,依上下平之次分韵,
十四卷。明翁溥(约1543年前后在世)撰。翁溥,字德宏,诸暨(今属浙江)人。嘉靖八年(1529)进士,累官至南京刑部尚书。谥荣靖。著有《知向堂稿》。是书乃其门人金元立、潘季驯所编。凡十四卷,诗六卷,杂
三卷。续辨二卷。别录一卷。宋余允文撰。允文字隐文,建安(今福建建瓯)人。生卒年不详。《尊孟辨》对宋代司马光、李觏、郑厚(字叔友)三家有关驳诘孟子的言论一一进行辨说,旨在推倒群疑,定孟子于一尊,故书名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