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斋诗草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工诗好饮,家极贫,张之洞等时济以资,到手即沽饮,后中酒病卒。《偶斋诗草》分“内集”、“外集”、“内次集”,“外次集”。其诗读后有宅心虚静之感。宝廷从十二岁开始作诗。直至四十八岁。其中有内集八卷,外集八卷,内次集十卷,外次集十卷。此书有光绪间刻本行世。
二十七卷。旧题南宋叶隆礼撰。隆礼字士则,号渔林,嘉兴(今属浙江)人。淳琇七年(1247)进士,历官建康府西厅通判,国子监簿。此书所附进书表题“淳熙七年三朋秘书丞叶隆礼上”,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认为是
不分卷。明黄廷鹄撰。廷鹄,明末人,生卒爵里事迹均不详。该书主要记述历代名臣事迹,录自皋陶至文天祥,共百人。每人各为作传,并系以序赞。书前有周延儒序。
二卷。不著撰人名氏。《河防要诀》旧钞本,共二卷。首载约言一篇。次论筑堤之法、下埽之工。次考修防器具及应用物品。后则记堵塞河流之法、挑掘镶填事宜。卷末附录测量算法及造水平图样等式。此皆为治防之要务,故一
三卷。《文集》一卷。清郑重(约1673前后在世)撰。郑重,字山公,建安(今福建建安)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任靖江令,官至刑部左侍郎。著有《霞园诗集》、《文选集注》。是集包括诗三
一卷。作者不详。根据书中记载,作者自称老圃。在唐太宗一条,独称臣、称为皇祖,可知其为唐人。又该书引韩愈诗二章,云“后来岂复有如斯人”,则知为中唐以后时人。在《灌畦暇语·自序》里,作者自称“早年血气未定
十五卷。清杨锡绂(1701-1768)撰。杨锡绂字方来,号兰畹,清江(今属广西)人。雍正五年(1727)进士,官至漕运总督。除本书外,尚著有《四知堂文集》等。《节妇传》记述清朝前期节妇烈女的事迹,立传
见《广弘明集》。
一卷。唐颜元孙(?-714)撰。元孙字韦修,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市)人。为颜师古四世从孙,颜杲卿父,颜真卿诸父。历官长安尉,太子舍人,滁、沂、濠三州刺史。是书为现存最早一本辨正楷书字体的书,它以颜师古
十二卷。清姜兆锡(详见《周易本义述蕴》)撰。此书以胡安国《春秋传》为宗,作者对其中自己认为确有不当之处虽也略加批评,但必援引朱熹之说为言,藉以表明自己恪遵胡《传》,未敢逾越。卷首且立纲领三十三条,所录
见《庄子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