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成案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一卷。清黄以周撰。此书为未完之作,仅注疏乾、坤、顿三卦,乾坤不录《文言》。观点与《周易故训订上经》同。其注用《子夏传》、马融、郑玄、荀爽、宋衷、虞翻、九家、黄颖、干宝、蜀才、卢氏诸家易说,如有隐略异同
十六卷。清秦湘业、陈钟英奉浙江巡抚杨昌浚命编撰。秦湘业生卒年不详,字应华,号澹如,江苏无锡人,道光二十六年(1846)副贡,浙江候补道员。陈钟英生卒年不详,湖南衡山人,浙江候补知县。该书记述自咸丰八年
一卷。清茆泮林(生卒年不详)撰。泮林已有《毛诗注疏校勘记校字补》,已著录。泮林著此书的目的,是因为《吕氏春秋》十二纪正文及注,各纪后人改易。同人毕沅所校,只据《礼·月令》,而《朱子经传通解》附注吕本,
一卷。清吕调阳撰。调阳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人,尚著《谈天正义》、《大学节训》、《中庸节训》、《纪年考》、《周官类考》、《考工记考》、《考工图》、《群经释地》、《古史释地》、《诸子释地》等。是编与《尔雅
①八卷。清王时炯修,牛翰垣纂。王时炯字晋予,号万元,广东乐会县人,康熙二十九年(1690)举人,四十六年(1707)任定襄知县。按定襄旧志,创修于明万历七年县令安嘉士,其后万历四十四年县令王立爱增修,
一卷。清何秋涛(1824-1862)撰。秋涛字愿船,福建光泽人。道光进士,官至刑部主事。曾主讲于保定莲池书院,关切时政,重视边疆史地研究。著有《朔方备乘》等。此书考孟子生于周安王十七年(前385年)四
一卷。清马国翰辑。是书凡六十四条,按今之论语篇次分配。今之论语,为汉安昌侯张禹所定。其作《论语说》二十一篇,用古论篇次,是兼采三家而以鲁为主。《经典释文》引《新论》,云古论与齐、鲁文不同有四百余字,郑
见《化机汇参》
四卷。清沈受宏(约1681年前后在世)撰。沈受宏字台臣。江苏太仓人。生卒年均不详。所居地名白溇,故以名集。康熙时岁贡生。据《江南通志》载,沈受宏的《白溇文集》共十卷,而此本只有四卷,考核目录,也无缺佚
二卷。清李光地(详见《周易观象》)编。此书为李氏教诲其乡曲诸生所编。集中所收尽为古文之精萃,以期使人从中尽知古文之变化。《四库全书》列为存目,并加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