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十卷。苏辙(1039-1112)撰。苏辙字子由,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散文家。十九岁与兄苏轼同登进士。熙宁三年(1070)致书王安石,激烈批评新法。后历任御史中丞,尚书侍郎等职
不分卷。春退谷手选。其生卒里贯不详。此钞乃康熙三年(1664)孙承泽所定本。于吴澄支言集中钞其十分之一,前后无序跋,亦无目录,又不分卷帙。属偶然缮写,未及成编之本。此文钞为副都御史黄登贤家藏本,收入《
十七卷。附录四卷。明崔铣(1478-1541)撰。崔铣,字仲凫,一字子钟,亦字后渠,安阳(今属河南)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授编修,历官国子监祭酒,礼部右侍郎。著有《文苑春秋》、《晦庵文钞续集
一卷。清廖燕(1644-1705)撰。廖燕字柴舟,广东曲江人。清初民间学者,著有《二十七松堂文集》十六卷。是书不依传注,自出新解。如“先行其言”章,注云:“行之于未言之先,言之于既行之后,则而后从之”
一卷。明唐枢(详见《宋学商求》条)撰。一名《六咨言集》、《六咨言》。唐枢曾聚众讲学,所至即为咨言,书名由此而得。共分五部分,一作于金波园,一作于木钟台,一作于飞英寺,一作于天心书院。主要内容为衍述良知
六十卷。梁萧子显(489-537)撰。萧子显,南朝史学家,字景阳,兰陵(今江苏常州西北)人。他是齐梁皇族,齐高帝萧道成的孙子,在梁官至吏部尚书,很有文史才能。《南齐书》是一部记载封建割据政权的史书。原
①十二卷。清王之正纂修。王之正,通州人,举人,乾隆十三年(1748)任知州。程乡县志,自明嘉靖间县令陈应奎、教谕赖存业,始有成编,顺治、康熙间相继重修。乾隆十三年,王之正任知州,正值程乡县改嘉应州十六
七卷。明叶朝荣(约1581年前后在世)撰。叶朝荣,字良时,福建福清人。生卒不详。隆庆元年(1567)进士,官至养利知州。叶朝荣著有《诗经存固》。是集为其子大学士向高所刊。凡七卷,诗一卷,杂文六卷。其名
一百二十卷。唐瞿昙悉达撰。瞿昙悉达先世为天竺人,后移居中国。唐玄宗时官太史监,开元六年(718)受诏翻译佛历,称《九执历》,其中介绍印度天文历法学。著有《唐开元占经》。本书前二卷集录中国古代关于宇宙理
七十七卷。明吴宽(1435-1504)撰。吴宽,号匏庵,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成化八年(1472)举进士第一,授修撰,侍讲东宫,每进讲,闲雅详明,官至礼部尚书,谥文定。著有《匏翁家藏集》。此集为吴宽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