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性理字义
见《北溪字义》。
见《北溪字义》。
三十卷。清林伯桐撰。伯桐字桐君,一字月亭,广东番禺(今广州市)人。生卒年不详。嘉庆六年(1801)举人,拣选知县,改就教职,选授德庆州学正。该书虽名《毛诗通考》,实则考郑笺异义。传笺不同,大抵申毛义,
一卷。宋王曾(978-1038)撰。王曾字孝先,青州益都(今山东益都)人。真宗咸平五年科举,乡贡试礼部廷对皆第一,状元及第。累官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封沂国公,谥文正。此书所记皆
二十卷。明张以诚撰。以诚字君一,松江华亭(今属江苏省)人。万历辛丑(1601)进士第一,官翰林院修撰。是书杂采旧说,无所发明,如丰坊伪诗传之类,皆不辨而滥收之,嗜博贪多失于别择。是书有明刻本。
一卷。清李锐撰。锐字尚之,江苏元和(今苏州)人。清张惠言撰述《易例》,博综群书,而于虞氏之义例独略。李氏专述虞氏义例,凡一卷。其为例十八,计日月为易第一、日月在天成八卦第二、乾第三、消息第四、临观否泰
一卷。明顾璘(1476-1545)撰。顾璘字华玉,号东桥居士,苏州(今属江苏)人,寓居南京。弘治进士,授广平知县,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少负才名,与陈沂、王韦号“金陵三俊”。后宝应朱应登继起,时称“四大家
一卷。唐太宗敕勒王羲之法书一卷,取其第一帖中首二字“十七”为名,称《十七帖》。据张彦远《法书要录》载:《十七帖》长一丈二尺,有一百零七行,共九百四十三字。《十七帖》全贴共二十八则,多记蜀事,其中尤以赞
三卷。宋高似孙(约1195年前后在世)撰。高似孙,字续古,号疏寮。余姚(今浙江)人。生卒年无考。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本书集所拟骚赋三十三篇。其后款则收词一篇、杜甫诗八句、柳宗元诗四句。
二十卷。明刘基(1311-1375)撰刘基,字伯温,浙江青田人。元末进士,曾任江西高安县丞、江浙儒学副提举、江浙行省都事,因与元朝统治者发生矛盾,充弃官隐居于青田山中。元至正二十年(1360)至应天(
五十卷。清沈廷芳(1702-1772)撰。沈廷芳字畹叔,号椒园,仁和(今浙江杭州)人,终年七十一岁。乾隆元年(1736)以监生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累迁河南按察使。廷芳古文学于方
十四卷。《附录》一卷。明韩世能(约1582年前后在世)撰。韩世能字存良,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不详。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礼部侍郎。著有《云东拾草》。世能以鉴藏书画名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