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曹仁虎(1731-1787)撰。仁虎字来应,号习庵,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乾隆二十六年进士,官广东学政。工诗文,精小学、考据,尚著《转注古音考》等,有《宛委山房集》。是书历举晋卫恒以下至于清初
七卷。清吴懋清(详见《毛诗复古录》)撰。此书成于道光癸卯(1831)年。时吴氏年已七十。卷首自序述其治诗大旨,经文则并列诸家,据《尔雅》以订其误,古通者听之,异义者存之,其序苟有一字可存则据古籍衍成之
七卷;附诗词一卷。清于成龙撰。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今离石)人。明崇桢副榜贡生,入清后于顺治十八年(1661)授广西罗城县知县。累官知府、直隶巡抚、两江总督。《于山奏牍
一卷。魏王肃(详见《仪礼注》)撰,清马国翰辑。是书对《丧服》之义加以发挥。如亲丧君来吊节,根据《土丧礼》及《丧大记》;三年丧终服不吊,及有小功丧服,改葬父母节,根据《杂记》;老疾三谏去者节,根据《丧服
二卷。清鲁杰纂修。鲁杰,字卓泉,湖北江夏(今武汉武昌)人,举人,道光二十一年(1841)任沙河县令后,于公暇续纂乾隆年间杜灏所修旧志,历一年而成书。道光二十五年(1845)刻本,其编次为人物、舆地、建
十四卷。明徐鉴(详见《诸书考录》)撰。本书仿《小学绀珠》的体例。摘取十三经之中带数字的成语,以类相比次。自一至万数。其中有一句兼诸数者别称为垒数。各标本语,引上下文及注疏附于词语之下。
见《证治准绳》。
十八卷。宋刘攽(1022-1088)撰。刘攽字贡夫,临江新喻(今属江西省)人。刘敞之弟,与其兄刘敞同登进士第。曾任州县二十年。后为国子监直讲。熙宁中判尚书考功。尝贻书王安石,论新法不便,出知曹州。后官
一卷。汉严彭祖撰。彭祖字公子,东海下邳(今江苏宿迁)人,西汉著名经学家。他与颜安乐一起师从著名经学家眭孟。当时眭孟的弟子有一百多人,只有严彭祖、颜安乐为明,“质问疑义,各持己见”(《汉书·严彭祖传》)
一卷。清许楣撰。许楣(1797-1870),浙江海宁州人。许梿之弟。道光进士,官户部主事。是书论述共有八条,第一条为不能以千万之银易一束之纸,第二条为银可以易钞、钞不可以易银,谁复肯以现钱易虚纸,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