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明朱鸿撰。朱鸿浙江仁和(今浙江杭州市)人。是书卷首有虞淳熙序及朱鸿自序。书中征引故事,采经史百家,凡二百三十一条,又附录二十八条载辽、金、元以至外域释道二家所记。其关于《孝经》典实,搜采略备。朱
九卷。明朱绍、朱积同编。朱绍字善继,朱积字善庆,二人为兄弟。江苏江阴人。生卒年均不详。是编成于永乐二十二年(1424)。盖续《唐诗鼓吹》而作,故所录仍皆七言律诗。凡宋诗一卷、元诗二卷,而明人之诗乃多至
一卷。清冯桂芬撰。冯氏生平著述,见《说文解字段注考正》。是编乃冯氏当时课孙之作,所系音注为其孙世征补加。歌取《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首,用上下平韵,编成七言长古一篇。各篇原分上下之目,依上下平之次分韵,
十六卷。清陈恭尹(1631-1700)撰。陈恭尹,字元孝,广东顺德人。邦颜之子,邦颜死,陈恭尹十余岁,成年后,遂隐居不仕,自号罗浮布衣。工诗,诗清迥拨俗。与屈大均、梁佩兰称岭南三家。陈恭尹文学成就在三
五卷。清牟应震撰。此书前有张鹏序及作者自序。作者以为古韵久亡,春秋以后之书,不能作为春秋以前的证据。于是求之于《诗》,故是书以《诗》为主,《诗》合用者则合之,不合者则分之,旁及者则通转之。计分《诗》韵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
图一卷,论一卷。清张象津撰。象津字汉渡,山东新城人。尚著《白云山房诗集》、《白云山房文集》、《考工释车》、《离骚经章句义疏》等。张氏嘉庆乙亥年(1815年)自序云:“今年诸孙幼稚者,欲使知平仄,其才敏
不足卷。清董诏撰。参见《说文测议》。此编见于《说文测议》第七卷。二徐之异,不下千事,而董氏所考仅二十一字,实乃挂一漏万,无足轻重。
七卷。清谢重辉(约1662年前后在世)撰。谢重辉,字千仞,号方山,一号杏村。乃大学士谢升之子。德州(今山东德州)人。生卒年均不详。以父荫为中书舍人。官至刑部郎中。后引疾归乡。重辉工诗,为王士祯所推重。
一卷。文素松撰。素松萍乡(今江西萍乡县)人,文廷式之子。著有《瓦削文字谱》,已著录。此石於民国十九年出土於洛阳,分上下二段,共八百余字。上段归素松所藏,正面十二行,自《易经·下经》之“家人”至“归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