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公定古文孝经注
一卷。宋朱申注。朱申字号、籍贯、生卒及其事迹均不可考。是书无序例,体例从古文章次,每章之后,另注今文,以为某章。惟“庶人”章,古文本分为二,而是本仍从今文作一章。章末所引诗书,一仍其旧。凡后人增添之文字,均一一加以注明。该书异于古文者有五:第一,古文乎也等助词,是本多去之;第二,古文“训”字每改作“顺”;第三,古文“谊”字每改从“义”;第四,因天之道“因”作“用”;第五,因天之明“因”作“则”。所改同于今文。朱申所注极为简略。该书最早的版本为宋刻本,明代有据宋本翻刻本。
一卷。宋朱申注。朱申字号、籍贯、生卒及其事迹均不可考。是书无序例,体例从古文章次,每章之后,另注今文,以为某章。惟“庶人”章,古文本分为二,而是本仍从今文作一章。章末所引诗书,一仍其旧。凡后人增添之文字,均一一加以注明。该书异于古文者有五:第一,古文乎也等助词,是本多去之;第二,古文“训”字每改作“顺”;第三,古文“谊”字每改从“义”;第四,因天之道“因”作“用”;第五,因天之明“因”作“则”。所改同于今文。朱申所注极为简略。该书最早的版本为宋刻本,明代有据宋本翻刻本。
八卷。清郝献明修,胡岳立纂。郝献明,宣府万全人,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十五年(1658)任乐陵县知县。胡岳立字万仞,慈溪县人,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官至户、兵两部尚书。邑志,创修于明万历十
① 一卷。清朱用纯(1617-1688)撰。用纯字致一,号柏庐,江苏昆山(今江苏昆山)人。清理学家。其学恪守程朱,专倡主敬。所著《治家格言》(也名《朱子家训》),清中叶后传播甚广。还有《大学中庸讲义》
十四卷。《附录》一卷。明骆文盛(1496-1554)撰。骆文盛,字质甫,号两溪,武康(今浙江德清县)人。嘉靖十四年(1535)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著有《骆两溪集》。骆文盛集初为蔡汝楠所刻,凡七卷,并
四卷。清张元(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张元字殿传,淄川(今山东济南)人,张庆笃之侄。生卒年均不详。雍正四年(1726)举人,官鱼台县教谕。张元工诗,少时与高凤翰、朱令昭等同结柳庄诗社。张元诗法本王士
六卷。附《释文校勘记》于后,清阮元撰。阮元(1764-1849)字伯元,一字伯梁,号芸台,又号雷塘庵主,江苏仪征县人。清学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进士,历官湖广、两广、云贵总督,体仁阁大学士,加
一卷。清葛以简、葛以敦编。谱主葛云飞(1789-1841),字凌台,一字鹏起,浙江山阴(今绍兴)人。道光三年(1823年)武进士,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英军进犯定海,云飞与郑国鸿、王锡朋率部奋力抵
四卷。清胡思敬(1869-1922)撰。胡思敬字漱唐,江西新昌人。光绪二十年(1894)进士。二十一年(1895)补殿试,入词林,散馆改吏部主事。宣统元年(1909),补辽沈道监察御史,转掌广东道。时
四卷。清刘鸣珂撰。刘鸣珂字伯容,蒲城人。此书因《易学启蒙》“本图书”、“原卦画”二篇之说而疏通其义。其稍有异同的是,解《大传》“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说圣人兼指羲、文,不是专指伏羲。至于“则之”
无卷数 明林俊(1452-1527)撰。林俊,字待用,号见素,莆田(今属福建)人。成化十四年(1478)进士,累官至工部尚书。著有《见素文集》。林俊曾巡抚湖广,后改四川,平定蓝、鄢之乱。是集即俊平乱时
二卷。明赵志皋编。赵志皋,字汝迈。兰溪(今浙江)人。生卒年不详。隆庆进士。官至礼部尚书。著有《四游稿》、《内阁奏题稿》。编灵洞山在兰溪东南十五里,为金华山分支。万历年间,赵志皋自岭南谪所归,买得灵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