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莞背遗诗
一卷。清郑淑昭(1826-1877)撰。郑淑昭,字班班,贵州遵义人。郑珍之女,四川新宁知县赵廷璜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所收起于同治十年(1871)止于光绪二年(1876)期间作品。按年代编排次序。书前有黎汝谦所作序言,有赵廷璜撰写的墓铭及黎庶昌撰写的墓表。有光绪二十年(1894)刻本。又有民国十二年(1923)刊入《黔南丛书》第四集中排印本。
一卷。清郑淑昭(1826-1877)撰。郑淑昭,字班班,贵州遵义人。郑珍之女,四川新宁知县赵廷璜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所收起于同治十年(1871)止于光绪二年(1876)期间作品。按年代编排次序。书前有黎汝谦所作序言,有赵廷璜撰写的墓铭及黎庶昌撰写的墓表。有光绪二十年(1894)刻本。又有民国十二年(1923)刊入《黔南丛书》第四集中排印本。
二十一卷。明贺泰(生卒年不详)编。贺泰字志同,吴县(今属江苏)人。宏治己未( )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巡按福建。此书杂采唐文,所见颇为隘陋。然据林瀚序称有《两汉文鉴》、《宋文鉴》,惟《唐文鉴》缺焉。故此
八卷。清毕沅撰。毕沅(1730-1797),字纕蘅,一字秋帆,自号灵岩山人。江苏洋镇(今太仓)人。乾隆进士,官至湖广总督。治学范围较广,由经史旁及小学、金石、地理。也能诗文。主要著作有《灵岩山人文集》
不分卷。清徐养原(生平事迹见《管色考》条)撰。徐氏撰有《顽石庐经说》、《荀勖笛律图注》及《律吕臆说》等。书首有律尺说,谓自成周尺既亡,律吕久已失传,声不可以文载口传,故乐之难言。又有律管说,谓黄钟半律
十二卷。清代王梓撰。王梓字琴伯,郃阳(今陕西中部)人,官至崇宁县知县。此书摘取王守仁著述学说及有关内容,分类编辑而行。作者把王守仁讲学的言论编入“立德”类,把议论事物的言论编入“立功”类,把诗文编入“
三十三卷。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阿桂(1717-1797)等奉敕撰。这是满文、蒙古文、汉文三种文字对照的分类辞典。乾隆三十六年(1771)清高宗弘历命傅恒等为圣祖玄烨敕撰的《清文鉴》补注汉字以后,
三十卷首一卷,清杨英灿纂修。杨英灿,曾任安县知县。安县志始修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县令张仲芳,分十六目,以四门统之。除建置外,另以庶富教为三门。嘉庆十七年(1812)四川修通志,檄徵邑乘,杨英灿因
八卷。清马国翰(1794-1857)辑。国翰字词溪,号竹吾,山东历城(今济南东郊)人。清文献学家、藏书家、目录学者。梁《七录》有《论语谶》八卷,宋均注,《隋志》时已亡。而《唐志》有宋均注《论语纬》十卷
八卷。清罗以桂、王楷修,张万铨、刁锦纂。王楷,河南辉县人,乾隆进士,历官翰林院编修、祁州知州。罗以桂,江西宁都人,举人,乾隆十九年任祁州知州。张万铨,邑人,康熙举人,曾任广西上思州知州。刁锦,邑人,乾
四十八卷。清彭申甫撰。彭申甫字丽崧。湖南长沙人。道光乙未(1835)举人,候选通判。书中对李氏集解、王氏易注、程氏易传、朱氏本义的原文全部采录,并把陆氏《经典释文》、孔氏《周易正义》及汉魏晋南北朝、隋
八十卷。清贾祯等奉敕撰。是书起自道光三十年(1850年)正月,止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首尾十二年。奉诏设馆纂而成书。是书编纂体例仿《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凡“上谕、廷寄以及京外臣工之奏折,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