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十九卷。清刘绍攽撰。刘绍攽,三原人。此书大旨以程传为宗,与《本义》有很大不同,与邵子先天之说也不尽相同。有所独见。唯独对汉儒旧训掊击过当,颇近于颠倒错乱。其议论纵横,也是大抵随文生义,所以往往自相矛盾
① 一卷。明孙珏录,共有四条。第一条“白帝之治六十四世,其亡也,枉矢射参”,见于《太平御览》;第四条“房四表之道”,见于《史记索隐》,均较为可信。只是第二条“黑帝亡,二日并出”,《太平御览》所引作《尚
一卷。清范士增(详见《周易解四书》)撰。是卷以四书解四书,确有不可易者,如“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解为“爱而不敬兽畜之也”,后儒多疑犬马不可以比父母,观此可爽然。其他如“殷因于夏礼,所损益
一卷。清李调元(1734-?)撰。李调元,字羹堂,号雨村,四川锦州(今四川德阳)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进士,官至直隶通永道;家藏书方卷,爱才若渴;尝辑《函海》一书,多至二百余种,有是书及《童山诗
不分卷。英国人梅益盛(1870-1939)编译。梅益盛为英国公谊会教士。1894年来华,在重庆、遂宁、潼川等地回民中传教。著有《中国的穆斯林》等书。此书是从广学会编辑的《伦理宗教百科全书》中摘录出论回
四卷。清宋楚望撰。宋楚望,字荆川,当阳人,乾隆间进士。曾官江南直隶太仓州知州,加三级,记录四次,记大功八次。奉旨特升江南常州府知府。乾隆十七年(1752),宋楚望移牧太仓,见其地东北滨大海,望洋而惊。
八卷。清贺熙龄(1787-1846?)撰。贺熙龄字光甫,号蔗农。善化(今湖南长沙)人。嘉庆年间进士,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该集八卷,其中卷一为杂著,卷二卷三为序跋,卷四为记,卷五为墓表志铭传,卷六卷七为
二卷。正编龙启瑞与黄虎痴同撰,参见《字学举隅》。续编王维珍(生卒年不详)撰。维珍字颖初,一字席卿,号莲西,一号大井逸人。咸丰进士,官通政司副使。其书首列续辨似,改变正编体例,只辨二字之形似,分韵开列。
十卷,续编十二卷。是书正编有《匠诲与规》三卷,英国诺格德撰,《回特活德钢炮》一卷,《造管之法》一卷,《回热炉》一卷,《硫强水》一卷,《色相留真》一卷,《周幂知裁》一卷,美国布伦撰,《水衣全论》一卷。续
见《尚论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