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清张丙嚞撰。张丙嚞字龙西,莱阳人。曾官清苑知县。作者认为治易必须先明象数,以象数求义理,才为治易正途。朱子《周易本义》详于理而略于象,使人感到立论缺乏依据,故著此书,每卦下先列《本义》原文,后列
一卷。清潘淑正撰。潘淑正,生卒年不详,字云仙,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潘鹤龄之女,上虞连芳之妻。此书有光绪十七年(1891)枕湖楼藏版刊本。书前有俞樾所作序言,书后有潘淑正之子连葆谦所作的跋语,共收四十
七卷。清孔璐华撰,孔璐华(约1765——1815前后在世),字经楼,山东曲阜人,孔子七十三代孙女,衍圣公孔庆熔之女,大学士仪征阮元(1764——1849)之继妻。清代诗人。阮亨在《瀛舟笔谈》中评说:“
无卷数。明陈仁锡撰。仁锡字明卿,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天启进士,官编修,掌诰敕,后迁南京国子监祭酒,卒谥文庄。此书仅就乾六爻及彖传、大小彖、乾文言等有所论述,余皆不及。其易学颇疏,供研究者参考。今存《
六卷。清张鉴(1768-1850)撰。张鉴,乌程(今浙江吴兴)人,字春冶,号秋水,嘉庆副榜,官武义县教谕,家贫,靠卖画自给,著述甚丰。眉山诗案即宋代所谓乌台诗案。宋元丰三年(1080)御史何正臣等劾奏
四卷。《外集》四卷。清易顺鼎(1858-1920)撰。生平事迹,见《琴志楼词》。《四魂集》包括《魂北集》、《魂东集》、《魂南集》、《归魂集》各一卷。作于光绪二十年(1894)和二十一年(1895)著者
二卷。民国盛鸿焘,董祖义纂。盛鸿焘字蔚堂,广东香山人,光绪八年举人,光绪末年任镇海县知事。董祖义字颖笙,邑人,光绪二十八年举人。《镇海县新志备稿》民国二十年(1931)上海蔚文印刷局铅印本。全书二卷,
见《灵枢经》。
二十卷。不著撰人。此书前有南宋嘉定丙午(按:宋嘉定无丙午,疑为丙子之误,即1216年)和安大夫特差判太医局何大任序,言此书家藏六十余载,不知作者为谁。明弘治己酉(1489)济南朱臣刊刻时,改名《保幼大
二十七回。晚清吴趼人(详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著。长篇历史小说,叙南宋末年在元军大举南攻之下败亡失国的历史。书中描写了以宋度宗为代表的南宋皇室昏庸偏安、在强敌入侵时惊惧无措的衰朽局面,大力指斥抨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