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卷。清宋世犖(约1800年前后在世)撰。宋世犖,字卣勋,号确山,浙江临海人。生卒年均不详,翰隆五十三年(1788)举人。官至教习、陕西扶风知县。著有《红杏轩诗钞》、《确山骈体文》、《周礼故书疏证》
见《异林》。
四卷。清毛奇龄(详见《仲氏易》)撰。毛氏认为“属辞”是“史文之散漶者宜合属也”,“比事”是“史官所载之事畔乱参错而当为之比以类也”。既反对汉儒所谓“属合辞令,比次战伐”之说,亦不赞成后儒所谓“辞有褒讥
不分卷 清冯承辉撰。冯承辉,字少眉,清嘉道间云间(今属上海市)人。此书录冯氏“古铁斋”所存三代至宋之金石,有盘、敦、鼎、戈、镜及砖瓦之属,凡有文字可资考证者,悉照原本仿摹上版。唯古钱历代甚多,仅录刀布
二卷。明无名氏撰。清高奕《传奇品》、无名氏《传奇汇考》并予著录,仅称无名氏撰。明吕天成《曲品》未收此作,或系万历三十八年(1610)后人之作。此本二卷,三十出。演贾凤鸣父子先后官长沙故事,梗概为:洛阳
四卷,首一卷。清张贻琯修,郭维恒等纂。张贻琯字瑶卿,山东海丰县人,出身贡生,光绪六年(1880)任凤台知县。《凤台县续志》光绪八年(1882)刻本,此编基本依照林志体例。增续而成。于旧志诸类无可续者,
一卷。清李荣陛撰。卷首有黄河清序。此书认为,《今文尚书》为伏生所传之书,而《古文尚书》则是晋人的补书,二书不可相混。而伏书中的《周书》有很多错误,一是把成王时的《金縢》、《大诰》列于武王时的《康诰》之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七卷。清高凤翰(1683-1743)撰。高凤翰,字西园,号南阜山人,又曰归云老人,胶州(今山东胶县)人。雍正初年,因荐得官,先后任安徽歙县县丞,绩溪县令,泰州巡盐分司,被诬免官。晚年,贫病而卒。凤翰性
无卷数,清甘仲贤著,甘仲贤字应篪。云南姚安人,光绪二年(1876)举人。此书所谓观象,即是观文十四卦之大象。在“周易”各卦《大象》辞中,经常有“君子以”、“先王以”、“后以”、“上以”的字样,其意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