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夏元鼎《阴符经讲义》。
十卷。明郝敬(详见《周易正解》)撰。《尚书辨解》前八卷注解伏生所传今文《尚书》28篇,后两卷考辨伪古文《尚书》,故称为“辨解”。敬攻击伪古文《尚书》最力,举其文词与今文不同的证据30条,证其为伪书,并
二卷。清赵培梓修订。赵氏于嘉庆十五年(1810年)将《五方元音》加以修订,成《剔弊广增分韵五方元音》。其改动主要是:将等韵学中的一些概念搬到书中来;将声母代表字换成三十六字母;各韵之下另标明属于诗韵一
五卷。清李光地撰。李光地(1642-1718)字晋卿,号厚庵,又号榕村,福建安溪县人。康熙九年(1670年)进士,由编修累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卒谥文贞。学问渊博,著述极丰。曾与王兰生等奉诏编
三卷。近人黄节撰。此书乃作者在北京大学授课之讲义。起自《关雎》而终于《木瓜》。首列经文,低一格列《毛传》,《毛传》未详者,以《郑笺》补之。再低一格是作者案语,其案语往往折衷旧说择善而从。案语之下再列后
二十四卷。清戚学标(1742-1825)撰。学标字翰芳,号鹤泉,浙江太平(今温岭县)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进士,官河南涉县知县。此书的体例是:以六百四十六母统《说文》所收字。其不为母亦不为子之字
一卷。清陈稻孙撰。陈稻孙,江宁(今江苏南京市)人,陈伯雨之子。陈伯雨已撰《运渎桥道老》、《凤麓小志》、《城东志略》。其嗣陈贻绂踵成此志,合为四志,可称南京城市小志。此志得过庭之训为多,故言皆典实有法度
九卷。清李榕(?-1889)撰。李榕,原名甲先,字申甫,四川剑州(今剑阁县)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入词林、散馆改礼部主事。官至湖南布政使。是集凡九卷,分为四类。计文集一卷、诗集二卷、书札四卷、
不分卷。元倪士毅撰。首有凡例,次引用姓氏书目。先是士毅之师陈栎撰《四书发明》,同时胡炳文也撰《四书通》。栎殁,士毅继承师业,以陈说为主,胡说不全录,别增入朱子文集、语录、辑略、集义。旁及诸家所引之说。
①四卷,清雷伊纂修。雷伊,松江人,贡生。《江安县志》乾隆二十八年(1763)修,稿本。共四卷,分为:卷一,图考、星野、沿革、疆域、形胜、城池、山川、古迹、公署、学校。卷二,祀典、祠庙、职官、选举、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