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松历代财赋考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要,汇成此书。包括清世祖顺治、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本书有清康熙刻本、江苏巡抚采进本。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苏、松二郡(今江苏、上海一带)的田地仅占当时全国八十五分之一,而其所出之赋却占全国总数的十三分之二。明太祖以租额为官粮,万历之后,有司官以耗增充正数,长此以往,民困未苏,作者摘其大要,汇成此书。包括清世祖顺治、圣祖康熙历年减税赋的圣谕及巡抚韩世琦至汤斌十人奏疏,并考究苏松浮粮之弊。本书所载奏疏止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本书有清康熙刻本、江苏巡抚采进本。
一卷,明范善溱撰。范善溱字昆白,少居疁城(今江苏嘉定),长游姑苏(今江苏苏州市),或许来过北方。大概是明末人。《中州全韵》有燃藜居士序,云:“昔周宪王作南北曲百阕,脍炙人口:李献吉诗云:‘齐唱宪王新乐
十八卷,附表四卷。清祁韵士撰。祁韵士(1751-1815年),字鹤皋,山西寿阳人,清代著名学者。乾隆四十三年(1728年)进士,授编修,充国史馆纂修官,累官户部郎中。坐事戍伊犁。不久赦还。撰有《外藩蒙
三十六卷。清吴嵩梁(1766- 1834)撰。吴嵩梁,字子山,号兰雪,江西东乡人。嘉庆年间举人,官由内阁中书改为贵州黔西州知州。嵩梁工诗,与黄景仁、翁方纲友善,深得袁枚佩服。诗沿袭六朝,规格则似唐代温
三十六卷。林栗撰。栗字黄中,一字宽夫,南宋福州福清(今福建福清)人。生卒年不详。是书解经三十二卷,解《系辞》上、下各一卷,《文言》、《说卦》、《序卦》、《杂卦》本文一卷,另将河图、洛书、八卦、九畴、大
①五卷。隋陆法言撰。陆法言(562-?)名词,一作慈,字法言,以字行。魏郡临漳(今河北临漳县)人。开皇中为承奉郎,因其父得罪朝廷,坐罪除名。曾与刘臻、萧该、颜之推等人讨论音韵,评议古今是非、南北通塞,
十卷。清贾铉(生卒年不详)辑,董其昌书。贾铉,字玉立,号可斋。该帖无刻石年月,也不标明卷数,但在各卷首或在题下、或在首行、或在第一帖之下,有“百石堂藏帖”的长方印。贾铉精于鉴藏,与清代著名画家周亮工、
十卷。宋王应麟(详见《玉海》)撰。此书为便初学诵记而编。分门隶事,和其他类书,基本相同。但每门之中,以数为纲,以所统之目系于下,这是和其他类书都不一样的。以数目分隶故实,为类书别创一格。分天文、律历、
一卷。清范泰衡(详见《读大学记》)撰。是书大都本于《章句》,稍参考《辑略》、《或问》之旨。也是分节为说,而理较显豁。驳语类言戒惧是由外以尽于内,慎独是由内以及于外。称经文首言须臾不可离,归重于不睹闻与
一卷。明郭子章(详见《衣生易解》)撰。是书专门记载剑事。书前有自序一篇。正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记载各种剑的实物情况。下篇记载关于各种剑的寓言。如《庄子》中所谓天子剑、诸侯剑之类。可以说是对剑器记载比
二卷。清王国维撰。王氏本籍浙江,1919-1920年间应嘉兴沈增植主持之浙江通志局之邀请,依据搜辑诸家藏书目录增补所见所闻汇成此编。以刊行者为别,著录宋元时代两浙官私刻本,每书都撰解说考证。有《王忠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