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志
二十六卷,清陈朝义纂修。陈朝义,乾隆年间任长汀县知县。康熙五十七年(1718)邑令张文伟曾纂修邑志一部。陈朝义任县令后,以康熙张志为底本,参以省志郡志,又广加搜采,辑成此书。乾隆四十七年(1782)刻印。兹篇所载,尚称详洽。记述亦属详明。其较旧志,去之有十之一,增之有十之三。为可读之作。
二十六卷,清陈朝义纂修。陈朝义,乾隆年间任长汀县知县。康熙五十七年(1718)邑令张文伟曾纂修邑志一部。陈朝义任县令后,以康熙张志为底本,参以省志郡志,又广加搜采,辑成此书。乾隆四十七年(1782)刻印。兹篇所载,尚称详洽。记述亦属详明。其较旧志,去之有十之一,增之有十之三。为可读之作。
二卷。宋欧阳修(详见《毛诗本义》)撰。此书是欧阳修辞官隐居颖州时所作,故书名《归田录》。全书共二卷,一百一十五条,作者在《自序》中说:“归田录者,朝廷之遗事,史官之所不记,与士大夫笑谈之余而可录者,录
十四卷。清林庆炳(生卒年不详)撰。庆炳字耀如,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是书编排一依《说文》,惟每卷不分上下,特辑录曾经前人摹篆作楷之体,附以今作之楷于下,以供好古者寻其原而书之。竟不知考字之偏旁,提纲
八卷。宋叶梦得(1077-1148)撰。叶梦得,字少蕴,号石林居士,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市)人。绍圣四年(1079)进士,调丹徒尉。徽宗时,累迁翰林学士。高宗驻跸扬州,除户部尚书。绍兴初(1131),
八十四卷。明谢铎(1435-1510)撰。谢铎,字呜治,号方石,太平(今浙江温岭)人,天顺八年(1464)进士,累官至礼部右侍郎、管祭酒事。著有《桃溪净稿》、《赤城论谏录》。此稿凡八十四卷。诗四十五卷
见《周易参同契》。
八卷。清牟允中(生卒年不详)撰。牟允中字叔庸,天津卫(今天津市)人。《庸行篇》是牟允中的一部杂纂之作,此书是根据《扬州史典》内容而参考补辑,都是采辑先正格言,分门编辑,从达观到警醒,共三十三类,每类十
三卷。民国王元一纂。王元一,民国二十三年(1934)任桓台县长。《新修桓台县志》民国二十三年济南平民日报社铅印本。全书三卷,分为:卷一疆域:经界、山川;卷二法制、教育、建置、赋税、事务、自治、宗教、实
三卷。明张士佩(生卒年不详)撰。士佩字澽滨,韩城(今属陕西)人。嘉靖丙辰(1556年)进士,官至南京户部尚书。此书取《洪武正韵》所收诸字,按偏旁分为八十五部,每部皆访梁周兴嗣《千字文》作四言韵语连贯之
一卷。明杨起元(详见《孝经注》)编纂。是书杂采《小戴记》中言孝者,中间杂以十余条,每条后引经文作结。其中张子西铭一条属佛类,云“佛言凡人事天地鬼神,莫若孝其二亲。二亲最神也。兰公曰:孝至于天,日月为之
一卷。详见《周易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