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子正论
见《阮子政论》。
见《阮子政论》。
一卷。元代释清珙(1272-1352)撰。清珙,俗姓姜,字石屋,属今江苏省常熟人。因悲观厌世,遁入空门。初住于崇福寺,后游建阳西峰,湖州道场,寂灭于嘉禾当湖的福源禅寺。《石屋和尚往嘉兴当湖福源禅寺语录
二卷。隋代释智撰。智生平事迹详见《维摩诘所说经文疏》辞条。《金光明经玄义》是对北凉昙无谶所译《金光明经》的注疏。该玄义以五重玄义译经。释名中有五意:一通别,二翻译,三譬喻,四附文,五当体。譬喻立十种三
十七卷。清龚自珍(1792-1841)撰。龚自珍字尔玉,一字璱人,更名巩祚,又更名易简,字伯定,号定盦,晚号羽琌山民。仁和(今浙江杭州)人。祖父龚提与父龚丽正均为学者兼官宦,母段驯,系段玉裁之女。因之
四卷。明游潜(约1525前后在世)撰。游潜,字用之,丰城(今属江西)人,生卒年不详。弘治十四年(1510)举人,历官云南宾州知州。著有《梦蕉存稿》、《梦蕉诗话》、《博物志补》。是稿凡四卷。收诗三卷,文
十卷,清李本洁修,梁乔纂。李本洁,直隶卢龙(今河北卢龙县)人,举人,乾隆六年任知县。梁乔,广东三水人,进士。旧志创始于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县令黄金从,三十三年(1694)续修。乾隆十三年(174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
见《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十卷,首一卷。清汪鸿孙修,刘儒臣、王金阶纂。汪鸿孙字云宾,安徽盱贻人,监生出身,光绪三十四年(1908)任恩县知县。刘儒臣,茌平人,山东通志局采访员。《恩县志》,创修于明嘉靖十七年(1538)林永昌,
一卷。辑佚书,隋何妥撰,清马国翰辑。何妥字楼凤,西城(今陕西安康)人,官至国子祭酒。封襄城县公,卒谥肃。《北史》有传,称其撰《周易讲疏》十三卷、《孝经疏》二卷。《隋书·经籍志》载,《周易讲疏》十三卷,
十卷。隋王通撰,唐薛收续并作传,宋阮逸注。王通(584-617或618),字仲淹,隋绛州龙门(今山西河津)人。文帝时,任蜀郡司户书佐。曾入长安,献《太平策》十二章,为公卿所阻,不得用。大业末,弃官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