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陆楣撰。陆楣,生卒年不详,字紫宸,江苏无锡人。本书的断限为:自康熙九年(1760年)四月蔡毓荣奉命以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四川、湖广军务镇荆州起,至康熙二十年十月清军收复云南止。由于
见《汗筠斋丛书》。
一卷。明王琼撰。王琼,山西太原人。事具《明史》本传。此书是嘉靖初总督三边军务时,广集历代守边得失、及己所条画奏疏,合为一书,曰《北边事迹》。书中主张花马池一路三百里,及环县至兰州八百里,皆筑墙掘堑,作
六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比丘尼钞》撰成于贞观十九年(645),有三十章,分为三卷。天津刻经处据三卷本开为六卷。卷分劝学篇,释聚篇、结界篇、集众篇、足数篇、爱欲篇、
《新唐书·艺文志》称《一切经音义》为《大唐众经音义》。详见“一切经音义”。
五卷。清潘相撰。潘相,字润章,号经峰,湖南安乡县人。乾隆进士,官知州,有《脔文书屋集》。是书卷一为庙制冠服之制,卷二为昏礼,记录《清会典》中纳采等礼及孔南塘张伯行诸人论说,卷三为丧礼,卷四为祭礼,卷五
四卷。旧本题宋冯椅(详见《厚斋易学》)撰。四库馆臣认为该书当为《厚斋易学》的别行伪本。其考证说:冯椅原书,《宋史·艺文志》作五十卷,此本卷数悬殊。这是不相合的第一点。又朱彝尊《经义考》引《中兴艺文志》
见《皇明开运英武传》。
七卷。一名吕新吾先生实政录。明吕坤(详见《四礼疑》条)撰。此书,所载均为吕坤历官条约之类。第一卷为明职,第二卷至第四卷为民务,第五卷为乡甲约,均是吕坤任山西巡抚时所作。第六卷为狱政,第七卷为宪约,是吕
不分卷。章炳麟(详见《春秋左传读叙录》)撰。据《汉书·刘向传》说,刘歆治《左传》,以左氏义“数以难向,向不能非。”刘向“间犹自持其《穀梁》义。”桓谭《新论》也说刘向、刘歆父子“尤珍重《左氏》”。章炳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