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宪公事实
不分卷。明高世儒、高世学、高世宁编,三人俱明末高攀龙之子。此书记其父事迹。首为崇祯元年诰命及三年谕祭文,以下依次为礼部祭文,祭品清单、工部发给造坟工料价目、国史本传、小传、遗墨、文震孟等人跋、朱国桢所撰墓志铭、钱谦益等所撰神道碑,叶茂才所撰行状、高世儒所撰行述,终以祭文。此书刊于明崇祯年间。
不分卷。明高世儒、高世学、高世宁编,三人俱明末高攀龙之子。此书记其父事迹。首为崇祯元年诰命及三年谕祭文,以下依次为礼部祭文,祭品清单、工部发给造坟工料价目、国史本传、小传、遗墨、文震孟等人跋、朱国桢所撰墓志铭、钱谦益等所撰神道碑,叶茂才所撰行状、高世儒所撰行述,终以祭文。此书刊于明崇祯年间。
一卷。清彭绍升(详见《儒行述》)撰。自序谓:“读《汉书》至文翁朱邑之事,心慕之。既长,往来齐燕吴越之间,问民所疾苦。居间既久,考旧闻作《良吏述》,始自骆钟麟之却漕金,至李大本之散苗田。”认为自三代以来
一卷。南宋谢枋得(1226-1289)撰,一说宋蔡宷之(生卒年不详)撰。全书仅八条,第一条辨苏轼“老饕赋”当作“老餮赋”,主要依据《说文解字》“贪财曰饕,贪食曰餮”之说,似乎有理,实际并非十分确切。《
见《庄子注》。
八卷。明叶盛(1420-1474)撰。叶盛,字与中,昆山(今属江苏)人。正统十年(1445)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著有《水东日记》、《开封纪行稿》、《叶文庄奏议》等。此稿系叶盛自订编成之本。凡八卷,诗
九卷。清曾钊撰。曾钊字敏修,又字勉士。南海人。道光拔贡,曾官钦州学正。清代张惠言曾著《周易虞氏义》,对虞翻易学作了比较全面而系统的整理和阐发。但其中亦存在许多失误。曾氏此书即补正了张氏的疏漏,严格遵守
①十二卷,清何廷韬修,王禹锡纂。何廷韬,字毅庵,辽东沈阳(今东北沈阳)人,由官荫官咸宁知县。王禹锡,字耐庵,本县人,任山东长山丞。明顺天时,学博伍福始修县志,纪载凡例皆扼要。万历三十三年(1605),
二卷。明张孟兼(约1350前后在世)撰。张孟兼,名丁,以字行,故有的集子署名“张丁”。浙江浦江人,生卒年不详。洪武初,征为国子监学录,与修《元史》。以太常丞出为山西按祭司佥事,迁山东按察司副使,以执法
三十三卷。唐孔颖达(574-648)撰。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河北衡水)人,著名经学家。有《周易正义》十四卷,已著录。《毛诗正义》版本很多,明代以后以阮元《十三经注疏》本为最佳。而《宋椠本毛诗正义残
一卷。近人徐天璋(详见《诗经集解辨正》)撰。民国六年(1917),曲阜开讲经大会,徐天璋前往讲述,诸生笔录,汇成此编。于十三经中,各讲数条,大多能独出己见,发前人之所未发。尤善者,如讲“方命圯族”、“
十八卷。清方中履(生卒年不详)撰。中履字素北,方以智之子,桐城(今属安徽省)人。此书皆为考证之文,每部分标题即为作者的主要论点。一至三卷论经籍,四至九卷论礼制,十卷论氏族姓名,十一卷论乐,十二十三卷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