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肃
(公元一四一八年前后在世)(一作名简)字汝敬,号寅庵,庐陵人。生卒年不详,约明成祖永乐十六年前后在世。永乐二年(公元一四o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就文渊阁读书。不称旨,即日遣戍。自此努力学问,累迁侍讲。仁宗时,忤旨下狱。既而起用,改御史,直声震一时。宣宗时,擢工部右侍郎,两吏安南。还,督两浙漕运,理陕西屯田,多有建置。以疾告归,卒。肃著有寅庵集三卷,外集四卷,(均《四库总目》)传于世。
- 朱玺
朱玺,字若符,凤阳人,明诸生,顺治时侨居江苏宜兴。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汪珍
宁国太平人,字聘之。博学工诗,隐居黄山下,时称南山先生。有《南山先生集》。
- 庄天锡
庄天锡,凤山县人。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例贡。
- 董德元
董德元(1096—1163),字体仁,江西省乐安县流坑人,南宋恩榜状元。生于绍圣三年(1096)。累试不第,特奏补文学。绍兴十八年(1148)中进士举,殿试时欲点为第一,以有官之故,改为进士第二名,赐“恩例与大魁等”,时称“恩榜状元”。历官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侍郎。绍兴二十五年(1155),任参知政事,掌左仆射(副宰相)职权。[1] 秦桧死,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寻被论落职。隆兴元年(1163)卒,年六十八。
- 袁帙
( 1502—1547)明苏州府吴县人,字永之,号胥台山人。袁褒弟。嘉靖五年进士。选庶吉士。张璁恶之,谓其人不宜在禁近,出为刑部主事,改兵部。坐官衙失火,谪戍湖州千户所。赦归,官至广西按察佥事。有《皇明献实》、《吴中先贤传》、《世纬》、《胥台集》。
- 孙洤
孙洤(1640—1700)字静紫,一字担峰。河南辉县人,孙奇逢孙。康熙二十一年进士,官内阁中书。著有《担峰诗》,有《趵突泉和赵松雪韵》五首。
- 曾慥
曾慥(?—1155年)为南宋初道教学者。字端伯,号至游子,晋江(今福建泉州)人。生卒年不详。北宋大臣曾公亮裔孙。曾官至尚书郎、直宝文阁。晚年隐居银峰,潜心修道,主张“学道以清净为宗,内观为本”,编成《道枢》四十二卷,选录大量修道养生术,包括义理、阴符、黄庭、太极、服气、大丹、炼精、胎息、金碧龙虎、铅汞五行等。曾慥死后被列为理学名臣,进祀乡贤祠。
- 谢观
(?—865)唐寿州人,字梦锡。文宗开成二年登进士第。释褐曹州冤句尉。历任黔中招讨判官、洛阳丞、魏博节度判官。懿宗咸通三年,授慈州刺史。卒年七十余。长于著述,尤工律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