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系指耳鸣如箫声。《东垣十书》:“心脏虚邪,热风相合,妄听妄闻,耳箫声。”参见耳鸣条。
喜、怒、忧、思、恐等各种情志活动失调所变生的火证。情志和气的活动密切相关,长期精神活动过度兴奋或抑郁,使气机紊乱,脏腑真阴亏损,出现烦躁、易怒、头晕、失眠、口苦、胁痛,或喘咳、吐血、衄血等症,都属于火
即阳明腑证。详该条。
人体部位名。即现代解剖学上所称的肱部。在肩下肘上部。见《灵枢·经脉》。或专指肱二头肌部。《类经图翼》:“肩髃下内侧对腋处,高起软白肉也。”
太阴与少阴交尽,为阴之极,所以叫幽;太阳与少阳合明,为阳之极,所以叫明。幽明分配,成为寒暑的不同。《素问·至真要大论》:“幽明之配,寒暑之异也。”
见萧步丹《岭南采药录》。为草石蚕之别名,详该条。
书名。2卷。肖伯章撰。刊于1921年。本书不分门类,记述详细,医理分析浅显形象。肖氏长于脉诊,善用经方。但倡言“仲景而后无完医”片面之论。
十剂之一。用轻清升散药物组成,具有解除肌表邪气作用的方剂。《沈氏尊生书·要药分剂》:“徐之才曰:轻可去实,麻黄、葛根之属是也。”张从正曰:“风寒之邪,始客皮肤,头痛身热,宜解其表。《内经》所谓因其轻而
燥痰证之一。亦称火痰。《症因脉治·外感痰症》:“燥痰之症,发热唇焦,烦渴引饮,喘欬短息,时作时止,吐咯难出,此外感燥痰之症也。”多因时令燥热之气干犯肺胃所致。治宜清热润燥、降火化痰为主。如竹叶石膏汤、
见《福建中草药》。为糯米藤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