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张仲华撰。张氏医案最早整理本名《爱庐方案》,共分76门,一百余案,刊于咸丰年间。1882年柳宝诒从抄本中选录24案,并加按语,编入《柳选四家医案》,改名《爱庐医案》。分内伤杂病、内风、伏气、疫邪、
见《本草从新》。为黄连药材之一种,详黄连条。
证名。指自觉视物有某种颜色阴影的证候。由于肝肾不足,精虚血少或痰火湿热等引起的某些内障眼疾中,可出现此症。其症眼外观正常,而自视有黄、绿、赤、白、黑等色的阴影,可兼有视力下降,视物变形等。《证治准绳·
注病之一。《诸病源候论·毒注候》:“毒者是鬼毒之气,因饮食入人腹内,或上至喉间,状如有物,吞吐不出,或游走身体,痛如锥刀所刺,连滞停久,故谓之毒注。”参见疰条。
【生卒】:约1180~1256【介绍】:宋代医家。字季稚。太原(今山西太原)人。撰《简便方》1卷,已佚。
病名。即痧证。又称痧气、痧秽。见《通俗伤寒论·伤寒兼痧》。《痧症要略》:“痧胀者,气之闭也,火之逆也。气为毒壅,火为毒升,故胸膈作胀,头目不清。治痧者,必先开其气、降其火,而后胀可消也。若食阻痧气于上
养生学著作。1卷。元·丘处机撰。书中以道家和儒家的观点,就春、夏、秋、冬四时的防病调摄原则与方法等分别作了简要的论述。现有《丛书集成》本。
证名。筋挛的别称。《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五:“故筋挛亦曰筋瘛。”详筋挛条。
古代对儿科医生的称谓。《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扁鹊名闻天下……,来入咸阳,闻秦人爱小儿,即为小儿医。”
见《中药形性经验鉴别法》。为毛大丁草根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