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医官职称。为低级官员,共2人。始设于1322年(至治二年)。参见太医院条。
指中焦脾胃阳气虚弱,消化机能不振的病机。主要证候有胃纳呆滞、食少不化、呕吐、泄泻、四肢清冷、怠倦、面色萎黄、头晕、唇淡,舌胖嫩,苔厚浊,脉虚大等。治宜补中益气,醒脾暖胃。
病名。《外台秘要》卷二十二:“齿虫,是虫食于齿。”即牙虫。详该条。
【介绍】:见王文谟条。
病证名。小儿食积成痞而致发热者。《幼科指南》:“痞热者,由饮食不清,伏结于内,致成痞块,以生内热,熏灼于外。”宜以消积清热为治。
出《北史》。即刺蜜,详该条。
病证名。见清·佚名《眼科统秘》。即聚开障。详该条。
眼的八廓名称之一,见《证治准绳·杂病》。即火廓。详该条。
指肺病而致遗精的病症。《医宗必读》卷九:“肺病而遗者,必皮革毛焦,喘急不利。”治宜清肺涩精。参遗精、五脏遗精条。
五脏病邪之一。《灵枢·五邪》:“邪在心,则病心痛,喜悲,时眩仆。”《难经·十难》:“心脉大甚者,心邪自干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