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群芳谱》。为甘草之别名,详该条。
五膈之一。《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八:“胸胁逆满,噎塞不通,呕则筋急,恶闻食臭,名曰怒膈。”参见五膈条。
面色憔悴无华。为慢性病容,系久病脏腑气血耗伤所致。
阙之上、天庭之下的部位。古人认为可作望诊咽喉病证的参考。《灵枢·五色》:“阙上者,咽喉也。”近人报道此处涂敷巴豆朱砂膏防治白喉获效。
①渴证之一。因饮酒过多所致。《证治要诀·拾遗门》:“酒渴者,干葛调五苓散。”参见渴条。②消渴病之一种。又名酣饮。《类证治裁·三消》:“有酒渴,由嗜酒积热烦渴,专嗜冷物,乌梅木瓜汤。”详酣饮条。
骨名。又名枕骨。即枕外隆凸。《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后山即头后枕骨也。其骨形状不同,或如品字,或如山字,或如川字,或圆尖,或月芽形,或偃月形,或鸡子形,皆属枕骨。”
经外奇穴名。位于廉泉穴上1寸。或于前正中线颌下1寸,当舌骨与下颌缘之间凹陷处取穴。有下颌舌骨肌,颏舌骨肌间至舌体。布有舌动、静脉及舌神经,舌下神经分支。主治声音嘶哑,舌肌麻痹,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等
亦称假苔。舌苔被食物或药物所染,改变原来苔色。如食橄榄、杨梅可染为黑苔,食枇杷可见黄苔。望舌时须加以注意,排除假象。
病名。①指外伤指断。清·邹存淦《外治寿世方编》:“误断指头,降香研末掺之,包以丝绵七日。忌落水冒风……。又真苏木为极细末掺于断指间接定,外用蚕茧包缚牢固,数日即如故。”②出《外科大成》卷二。即调疽之色
见杨氏提纲医方纂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