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法理论之一种。《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引,引领,引出。从阳引阴指从阳分引出阴分的邪气,或从阳分引出阴分的正气,本指针法而言,但也适用于其它治疗手段。《类经》十二卷
见顾膺陀《妇科集》。忌奶者,即孕妇之乳,小儿饮之,易致吐泻等症。
出明·万全《家传痘疮心法》。即痘疮。详该条。
见《伤寒明理论·腹满》。即燥矢。详该条。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丁茄之别名,详该条。
中药炮制法之一。指除去膏药的火毒。膏药熬成后,如果立即涂贴皮肤上,能刺激皮肤,轻的发痒,重的起水泡,甚至引起溃烂。去火毒的方法有二:①把刚制成的膏药,放置阴凉地方若干时日。②浸泡在井水或凉水内几天后待
病名。①见《儒门事亲·风形》。指以手足抽动为主症的疾患。多因火盛肝旺,风动痰壅所致。症见双目上视,角弓反张,或手足颤振抽动不已,不能持物和步履,夜卧发热,遍身燥痒等。治宜平肝熄风或涌吐风痰。《罗氏会约
病名。又名乳汁不通、乳脉不行。《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产妇有二种乳汁不行,有气血盛而壅闭不行者,有血少气弱涩而不行者,虚常补之,盛当疏之,盛者当用通草、漏芦、土瓜根辈,虚者当用炼成钟乳粉、猪蹄、鲫鱼之
见《质问本草》。为蓝花参之别名,详该条。
注病之一。《诸病源候论·毒注候》:“毒者是鬼毒之气,因饮食入人腹内,或上至喉间,状如有物,吞吐不出,或游走身体,痛如锥刀所刺,连滞停久,故谓之毒注。”参见疰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