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药物的气味性能最猛烈者。如大黄之泻下,麻黄之发汗,瓜蒂之催吐,均属猛烈之品。《素问·五常政大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病名。指由瘀血而导致经闭不行。《金匮要略·妇人杂病脉证并治》:“妇人经水不利下,抵当汤主之。”参见经闭条。
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乌桕木根皮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即肌腱、肌肉等软组织损伤。出《素问·宣明五气篇》。多因跌打、扭挫所致。主要表现为局部疼痛、青紫、肿胀,甚至关节屈伸不利。一般可分为扭伤和挫伤,也包括后世文献中的筋断、筋走、筋翻、筋转、筋强等症。
见《安徽中草药》。为山腊梅叶之别名,详该条。
九注之一。《诸病源候论·食注候》:“有外邪恶毒之气,随食饮入五藏,沉滞在内,流注于外,使人肢体沉重,心腹绞痛,乍瘥乍发,以其因食得之,故谓之食注。”可用桔梗丸等方。参见九注条。
《杂病源流犀烛·六淫门》卷十五方。人参、黄芪、白术、五味子、麦门冬、陈皮、炮附子、炙甘草。水煎服。治厥逆而兼气虚者。
【介绍】:见李纪方条。
证名。指正气极虚之时,反见实证的假象。如内脏气血不足,运化无力,而出现腹满、腹胀、腹痛、脉弦等类似实证的现象。《景岳全书·传忠录》:“至虚之病,反见盛势。……如病起七情,或饥饱劳倦,或酒色所伤,或先天
治法理论之一种。《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引,引领,引出。从阳引阴指从阳分引出阴分的邪气,或从阳分引出阴分的正气,本指针法而言,但也适用于其它治疗手段。《类经》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