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湖南药物志》。为雪里开之别名,详该条。
《类证治裁》卷八方。干姜、炙乌贼骨、桃仁各一两。为末,每服一方寸匕,酒送下,日二次。治血瘕,经行劳动感寒,留络不去,腰腹急痛者。
五治法之一,亦是八法之一。即和法。具有调和、和解、缓和等作用。对不适宜于汗、吐、下的病证,则采用和法。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也属和法。和之不已,再用取法
【介绍】:见上官均条。
病名。一名伤寒夹食。《全生集·审证问因察形正名》:“若头疼身热,恶寒拘急,恶心,中脘痞满,或吐或呕,或痛或泻,则知挟食伤寒也。”《通俗伤寒论·夹食伤寒》:“夹食伤寒,一名伤寒夹食。”“伤寒夹食,十常八
见幼科指南条。
病证名。《活法机要·吐证》:“中焦吐者,皆从于积。有阴有阳。食与气相假为积而痛,其脉浮而匿。其证或先痛而后吐,或先吐而后痛。”治宜消积导滞,可用紫沉丸,或用木香槟榔等分为末调服。
详人迎条。
经外奇穴名。《千金要方》:“初得病,或先头痛,身寒热,或欲守火,或腰背强直,面目如饮酒状。此伤寒……,若病者三、四日以上,宜先灸胸上二十壮。以绳度鼻正上尽发际,中屈绳断去半,便从发际入发中,灸绳头,名
小儿推拿方法名。即总收法。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