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证治准绳·幼科》。即痘呛。详该条。
《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卷七十五方。蜈蚣二条,江鳔三钱,天南星、防风各二钱五分。为细末,每服二钱,黄酒调下,日二次。治破伤风之邪在表,寒热拘急,口噤咬牙者。
书名。见《明史·方技》。明·吕复撰。已佚。
【生卒】:十三世纪【介绍】:宋代医家。字文秀。宿州符离(今安徽宿县)人。居江苏涟水十五年,涟人皆称之为宿州陈令。以擅长医术闻名,精通内、儿等科,尤精于小儿疮疹,诊治多收显效。著有《小儿病源方论》(12
见《中药志》。为黄狗肾之别名,详该条。
①指直接被火焰或火器烧伤。②火邪所伤,症见高热、烦渴、咽喉肿痛、面红目赤、斑疹、吐血衄血,舌红绛,脉数等。当以泻火为大法。
危重证候之一。《脉经·诊五脏六腑气绝证候》:“病人胆绝,七日死……眉为之倾。”
灸法用语。与报灸对举,指一次灸完规定的壮数。《备急千金要方》:“重者乃至一处五六百壮,勿令顿灸,三报之佳。”
见《药品化义》。为紫苏梗之简称,详该条。
病证名。因寄生虫(如囊虫等)引起的痫证。《本草纲目》:“胃寒,虫上诸证,危恶与痫相似,用白芜荑,干漆烧存性等分为末,米饮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