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七种组成不同的方剂。即大方、小方、急方、缓方、奇方、偶方、复方。详各条。方剂组成的分类最早见于《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奇
见《广西本草选编》。为水半夏之别名,详该条。
即攻溃。详该条。
病证名。见《丹溪心法·咯血》。指痰唾涎中带有血丝、血点。《杂病源流犀烛·诸血源流》:“痰涎血者,脾家畜热所致,宜加味逍遥散,清肺汤;而痰唾中带有红丝红点,病尤为甚,其条分缕判,则有由六经之火者,宜山栀
古病名。亦称脾中风。泛指风邪入中于脾发生的证候。《太平圣惠方·治脾脏中风诸方》:“夫脾气虚弱,肌肉不实,则腠理开疏,风邪乘虚入于足太阴之经,则令身体怠惰,多汗恶风,舌本强直,言语謇涩,口面僻,肌肤不仁
病证名。《圣济总录》卷一百一十:“眼睑垂缓者,以血气不足,肤腠开疏,风邪客于睑肤,其皮垂缓,下复睛轮。”即上胞下垂。详该条。
病名。①见《儒门事亲·风形》。指以手足抽动为主症的疾患。多因火盛肝旺,风动痰壅所致。症见双目上视,角弓反张,或手足颤振抽动不已,不能持物和步履,夜卧发热,遍身燥痒等。治宜平肝熄风或涌吐风痰。《罗氏会约
书名。见《隋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作《曹氏黄帝十二经明堂偃侧人图》。12卷。曹氏即曹翕,三国末、晋初时人。
古代医学分科之一。正骨疗法由来已久。宋代设疮肿兼折疡科,正骨属折疡范畴。元代始用正骨科,作为十三科之一。明代改为接骨科,但其治疗范围未变。为专门治疗骨关节特别是骨外伤疾患的学科。参见十三科条。
证名。指阳虚不能作汗之证。《伤寒论大全》卷四:“头痛发热,项脊强,恶寒无汗,用发汗药二、三剂,汗不出者,……殊不知阳虚不能作汗,故有此证,名曰无阳证。”治宜再造散。参见亡阳证等条。